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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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第三日即被解雇,可否获得赔偿1.试用期为期一个月内,倘若被证实未满足聘用要求而遭解聘的员工,将无法获得经济赔偿金。2.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涉及到经济补偿的问题,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以何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雇主与员工相互选择的时期。如雇主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取条件,可依法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须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试用期员工如在第一月未达公司标准而被解雇,通常不享有补偿。是否支付经济赔偿取决于解雇原因。若因员工未达岗位职责或过错导致解雇,则无需赔偿。但如因员工不胜任工作等原因,则需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