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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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发生工伤,若公司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保险基金承担;否则由雇主负责。若雇主未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后由雇主偿还。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且经合法认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特别是经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员工,更有资格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和个人雇主必须按法定程序参与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费用。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将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每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总额的补偿。

关于公司试用期内未缴社保的补偿问题,法律上公司通常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建议员工先与企业沟通,要求依法缴纳。若无果,可向社保部门申诉或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将受政府责令补缴及滞纳金处罚,拒不执行者还将面临罚款。员工应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维权。

试用期未缴社保离职,可否求偿?依法律,未缴社保属履约瑕疵,非侵权或违约,故不可求赔偿。 但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单位应自录用日起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试用期员工未缴社保,离职时有权获经济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月工资。

试用期遇用人单位社保欠缴?依法可通过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劳动监察介入,可能追偿滞纳金;对仲裁或诉讼结果不满意,可申请补偿,计算方法为工作年限乘以月均工资;此外,可能涉及经济损失赔偿、滞纳金或行政罚款;严重时,负责人需担责。如需专业法律指导,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