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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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先通过协商以尊重和理解的态度解决纷争。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委员会或法庭等第三方调解。若调解失败,可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共同制定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合同无仲裁条款且未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解决纷争的逐步途径。

诉讼费收取标准根据不同金额段划分:1万以下50元;1万至10万,按2.5%计费减200元;10万至20万,2%加300元;20万至50万,1.5%加1300元;50万至100万,1%加3800元。

诉讼费收取标准根据不同金额段划分:1万以下50元;1万至10万,按2.5%计费减200元;10万至20万,2%加300元;20万至50万,1.5%加1300元;50万至100万,1%加3800元。

在单方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起诉保险公司胜诉可能性大。若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全责,保险公司应赔偿。如遭拒,受害者可诉诸法律。但胜诉非绝对,受证据、法律适用和法官判断影响。起诉前需评估胜诉几率,提供证据如医疗收据、病历,并选择适当法院。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人或受益方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后者应在60日内核实事故。如遇不可抗力,需在90日内告知原因。若保险公司未按时核实或拒赔,被保人或受益方有权在一年后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