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家具损坏
纠纷中,主张对方承担损坏责任的一方需承担
举证责任,包括证明家具损坏事实及损坏与对方过错的因果关系,必要时可申请专业鉴定。
法律解析:
根据
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在家具损坏纠纷中,提出对方需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完成举证义务。
首先,需证明家具存在损坏事实,可提供损坏前的完好照片或视频、损坏后的现状照片或视频、购买家具的凭证等材料,以证实家具原本完好及当前损坏状态。
其次,若主张损坏是对方过错导致,需进一步举证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证明对方存在不当操作家具的行为或其他可能致使家具损坏的行为。
最后,若双方对损坏情况或原因争议较大,可申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损坏原因、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报告可作为有力
证据。
若在纠纷处理中对举证细节或法律适用不明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家沙发
借给小李使用,归还时小朱发现沙发扶手有明显裂痕,要求小李
赔偿维修费。小李辩称裂痕非其使用所致,而是借出前就存在的瑕疵,小朱未提前告知。小朱提交了沙发借出前的完好照片、损坏后的现状照片及购买凭证,小李未能提供借出时沙发已有裂痕的证据,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作为主张家具损坏并要求赔偿的一方,需举证证明沙发损坏事实及该损坏与小李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小朱提供的借出前完好照片、损坏后照片及购买凭证,已证实沙发原本完好及现处于损坏状态的事实;
2.小李主张沙发借出时已有瑕疵,对此应承担举证责任,但小李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若双方对损坏原因仍有较大争议,可申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损坏原因进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责任,但本案中小朱已完成初步举证,小李无反证,法院可据此支持小朱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