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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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十六周岁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的问题针对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群体,在他们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行为之后,如进一步表现出窝藏赃物、抗拒执法人员的搜捕以及销毁罪行证据的严重情节时,不应将这些行为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可是,倘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使用暴力的情况并导致受害者重伤乃至死亡的悲剧性后果,那么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未满十六周岁者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关于未成年人转化型抢劫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在年龄界定上存在一定差异。已满十四至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若犯有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其目的在于隐藏赃物、逃避追捕或销毁证据,且在现场实施了暴力行为,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亦或是故意杀害他人者,应根据具体情节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