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接到保险公司
代位追偿通知,先核实其
代位求偿权合法性,看是否已向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核对追偿事实依据和金额,确保
事故责任认定、损失计算准确。
3.有异议就书面提出,并附上相关
证据。
4.无异议可协商履行方式,如分期支付。
5.协商不成准备应诉,在
诉讼中举证抗辩。
6.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避免
强制执行。
7.处理中留存相关文件,如
保险合同、事故
认定书等。
案情回顾:小朱接到保险公司代位追偿通知。保险公司称小朱在一次事故中有责任,要求其
赔偿损失。小朱对此存在异议,他认为事故责任划分可能有误,且保险公司追偿的损失金额过高。小朱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已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金,也不清楚追偿的事实依据与金额是否准确,因此不知该如何处理此次追偿。
案情分析:1、小朱应先核实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的合法性,确认其是否已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金,这是保险公司行使
代位权的法定前提。
2、核对追偿的事实依据与金额,如事故责任认定、损失计算等是否准确。
3、若对追偿有异议,小朱需及时以
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并附上责任划分错误的证明、损失金额过高的依据等相关证据。
4、若无异议,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履行方式,如分期支付等;若协商不成,应准备应诉,在诉讼中就责任比例、损失范围等进行举证抗辩。
5、最终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处理过程中留存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保险合同、事故认定书、赔付凭证等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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