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能否实现

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能否实现

时间:2025.12.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45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视情况而定,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且有证据时可能获支持,无法定过错单纯以感情破裂主张则难获支持。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若能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且自身因该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法院可能会支持,但请求方需提供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充分证据。
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仅以感情破裂等理由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通常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涉及精神损失费赔偿等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小朱称小胡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小胡赔偿精神损失费。小胡则坚称自己从未实施过家暴,不同意赔偿。小朱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了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若小朱提供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能充分证明小胡实施了家庭暴力,且自己因该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其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
2、若小朱无法凭借现有证据充分证明小胡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这一法定过错行为,单纯以感情不和为由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一般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