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善意第三人
买房主张
过户,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符合
善意取得条件,即受让时善意、价格合理且完成登记或交付,权益受法律保护,原权利人应配合过户。
2.若有争议,比如原
产权人阻止过户,第三人可
起诉,要求确认
合同效力并强制过户,同时需证明自己善意且支付合理
对价。
3.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原权利人可追回房屋,第三人只能向
合同相对方追究
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名下房屋卖给小李,小李支付合理价款并完成
不动产登记。之后,小朱以自己不知情为由,阻止小李办理过户手续。小李认为自己是善意第三人,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李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完成不动产登记,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小朱不能要求小李返还房屋,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若存在争议,小李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并强制过户,但需提供
证据证明自己善意、支付合理对价等。若小李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小朱有权追回房屋,小李只能向小朱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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