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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可撤销婚姻中死亡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07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57人
律师解析:
1.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况,一是受胁迫结婚,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
若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撤销权也随之消灭,因为撤销婚姻要婚姻关系存在才行。
2.财产处理方面,同居期间财产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判决。
3.继承问题上,生存方没办撤销手续仍算配偶,有法定继承权,但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遗产,保障各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小朱发现小丽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小朱本打算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然而在他准备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小丽突然因病离世。小朱认为自己不应以配偶身份继承小丽遗产,而小丽父母则坚持小朱作为法律上的配偶有继承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方在可撤销婚姻中死亡,婚姻关系自死亡时起自然终止,撤销权消灭,因为撤销婚姻需婚姻关系存续,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不存在,无法再行使撤销权,所以小朱不能再撤销与小丽的婚姻。
2、在财产处理上,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关于继承,小朱在未办理撤销手续时,法律上仍是小丽配偶,有法定继承权,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实际情况,对遗产分配作出合理裁判,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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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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