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
量刑需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若挪用款项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且
数额较大,会被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挪用十多万元公款属于数额较大范畴,有
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可
从轻处罚,拒不退还则加重,无特殊情况时一般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幅度内量刑。
最终量刑结果由法院依据案件全部事实与
证据,按法定程序作出判定。
案情回顾:小许系某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公款12万元归个人使用,用于日常消费及偿还
个人债务,该款项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单位财务审计时发现账目异常,小许主动向单位坦白事实并全额退还挪用款项。本案争议点为小许主动退赃情节是否影响量刑。
案情分析:1、小许挪用公款12万元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属于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量刑。
2、小许主动坦白并全额退还所挪用款项,该情节属于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结合此情节适当从轻考虑,最终量刑需由法院依据全案事实和证据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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