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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怎么办

时间:2025.12.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43人
律师解析:
租赁期限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居住且房东未提出反对,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形式。
不定期租赁关系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比如租客搬离前要提前告知房东,房东收房时也需给租客留出搬家准备时间。
若租赁期间双方就租金等事项产生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无果时,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小李继续使用该房屋并按原合同标准支付租金,小胡未提出异议。两个月后,小胡以需收回房屋自用为由,口头要求小李在三日内搬离。小李认为通知时间过短,不符合合理期限要求,拒绝立即搬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小李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且小胡未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租赁事项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2、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小胡要求小李三日内搬离,未给予足够的准备时间,该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要求,小李有权拒绝立即搬离,双方可协商确定合理搬离期限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3、若双方对不定期租赁期间的租金等事项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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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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