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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在试用期不想干了要怎么做

时间:2025.12.0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420人
律师解析:
1.试用期内想离职,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能解除合同
2.通知建议用书面形式,比如交辞职报告,写清离职意愿和时间,留好证据纠纷
3.签了保密、竞业限制等协议,离职时要遵守约定。
4.离职前按公司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归还财物。
5.单位有不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违法情况,可马上解除合同并要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试用期内,因个人发展规划想离职。他未提前通知公司,直接口头告知部门主管当天离职,且未完成工作交接和返还公司财物。公司以小朱未按规定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小朱则认为自己在试用期有随时离职的权利。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想继续工作,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小朱未提前通知,不符合法律要求。
2、通知方式以书面形式为宜,小朱仅口头告知也存在瑕疵,无法留存有效证据。
3、小朱应按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和返还公司财物,其未履行该义务,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若公司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小朱可即时解除合同且要求经济补偿,但本案中未提及公司有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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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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