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预估价格效力没明确约定价格那么严格,它只是交易金额大致估算,属于参考内容。
没明确以它作最终价时,双方要按合同定价方式和市场行情确定最终价。
2.要是合同明确把预估价格当作确定交易金额,或规定无特定情形就按它执行,那它就有
法律效力,双方要遵守。
不执行的话可能违约,得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中写明货物预估价格为5万元,但未明确该预估价格就是最终交易价格。货物交付时,小许认为应按5万元结算,而小朱觉得应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定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合同预估价格一般不具有像明确约定价格那样的严格效力,本案合同仅约定预估价格且未明确其为最终交易价格,所以该预估价格更多是参考性内容。
2、在实际履行中,双方需根据合同约定的定价方式、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最终价格。小朱提出按市场行情重新定价有一定合理性。若合同明确约定预估价格为确定交易金额,或约定除非有特定情形否则按预估价格执行,小许要求按5万元结算才是合理的,否则一方不执行可能构成违约并承担
违约责任,而本案不属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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