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诉讼期间,租赁房屋合同一般要继续履行,除非合同有无效、
可撤销等法定情形,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要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诉讼期间,要是合同没被法院判定无效、撤销或解除,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就还存在,继续
履行合同正是遵守契约精神。像房东和租客因租金支付起了
诉讼,在法院判决没下来前,无正当理由的话,租客不能停付租金,房东也不能无故收回房屋。
不过,有些特定情况合同履行可能暂停。要是诉讼涉及
合同效力认定,且出现
合同无效情形,比如租的房屋是
违章建筑,那合同自始无效,也就不用继续履行。要是一方有
证据证明对方预期违约或
根本违约,继续履行会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就可以依法行使
不安抗辩权,或者采取合理措施暂停履行,但要及时通知对方。
所以,通常当事人要继续履行租赁房屋合同,但具体得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将
房屋出租给小许,双方签订
租赁合同。后因小许
拖欠租金,小胡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小许认为既然已在
打官司,便停止支付租金,且要求小胡暂停对房屋的管理。小胡则坚持小许应继续付租,自己也不停房屋管理。双方就诉讼期间租赁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在法院判决未下达前,该租赁合同未被判定无效、撤销或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一般情况下小许应继续支付租金,小胡也应按约定管理房屋。
2、若出现特定情况履行可能暂停。若该租赁房屋是违章建筑导致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继续履行。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预期违约或根本违约,继续履行会造成重大损失,可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或采取合理措施暂停履行,但需及时通知对方。本案需依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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