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检察院可以决定刑拘吗

检察院可以决定刑拘吗

时间:2026.07.29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检察院有决定刑事拘留的权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形下,检察院可决定刑事拘留。在自侦案件里,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这两种情形,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
但要注意,检察院只有刑事拘留决定权,没有执行权。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要马上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超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外,要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等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家属。
总之,检察院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能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不过执行得由公安机关负责。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当事人或家属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应对措施。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自侦。检察院调查发现小朱有毁灭证据、串供的可能,遂决定对其刑事拘留。但小朱认为检察院无权决定拘留他,认为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此权力,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自侦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检察院有权作出拘留决定,所以本案中检察院对小朱决定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
2、检察院只有刑事拘留的决定权,没有执行权。检察院决定对小朱拘留后,应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时要出示拘留证,将小朱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二十四小时,除法定特殊情形外,要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小朱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也应立即通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湛江合同事务戴雯雯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18人 执业3年
专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电话:

15013687784

律师简介:戴雯雯律师,现为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沟通能力,在业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在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力争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主要从事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的诉讼业务,特别是在处理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办案宗旨是把每个案子当成自己的案子办,力争为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更多>
戴雯雯律师,已执业3年,执业地区为广东湛江,认证执业律所是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经营、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013687784,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