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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在饭店离职被扣工资不让走怎么办

时间:2026.06.09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1.服务员离职有法可依,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饭店不能扣工资阻止。
2.先和饭店好好协商,表明按法律离职,要求足额付工资
3.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饭店逾期不付工资要加付赔偿金
4.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申请时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饭店的服务员,因个人发展想离职。饭店却以人员不足为由,拒绝小朱离职,并表示若离职就扣发工资。小朱认为自己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饭店离职,饭店不应扣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饭店友好协商,要求支付足额工资并正常离职,但饭店未同意。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饭店无权扣工资阻止小朱离职。
2、小朱已与饭店协商,但协商无果。他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饭店限期支付工资;若饭店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
3、小朱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申请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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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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