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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使撤销权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行不

时间:2026.06.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35人
律师解析:
1.撤销权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减少财产、危害债权时,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行为的权利。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获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执行
3.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被撤销后,财产回归债务人,其不偿债,债权人可申请执行该财产。
4.行使撤销权有除斥期间,申请强制执行也有时效限制,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丽是债务人。小丽为逃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朱发现后,认为小丽的行为危害了自己债权的实现,于是向法院请求行使撤销权。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小朱的诉求,判决撤销小丽的无偿转让行为,房产回归小丽名下。然而,小丽仍未履行对小朱的债务。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丽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小朱的债权,小朱依法行使撤销权获得法院支持,使转让行为被撤销,房产回归小丽,符合撤销权的规定。
2、小丽在判决生效后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小朱可在规定时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归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同时,小朱行使撤销权和申请强制执行都要注意法定期限,需在除斥期间和规定时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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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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