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怀孕
女职工并非不能
被辞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原则上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就
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处于孕期的女职工,单位不能以她不胜任工作、经济性
裁员等理由辞退。
不过,要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单位要辞退怀孕女职工,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来。要是女职工觉得自己权益被侵害了,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案情回顾:小丽怀孕后,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小丽认为自己虽怀孕但工作仍能正常完成,公司此举不合理。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产生争议,小丽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小丽不能胜任工作为由
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2、若女职工处于孕期,用人单位不能以不胜任工作等原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存在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小丽不存在这些情形。
3、小丽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先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
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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