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一般不能按
工伤获赔。按规定,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申请,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一旦超过1年,社保行政部门通常不受理。
但有特殊情况,像因
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单位原因、社保登记制度不完善,或
当事人就
劳动关系申请仲裁、
提起民事诉讼等,导致工伤认定超期,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申请期限内,仍能认定工伤并获
赔偿。
若无法认定工伤,受伤职工还能以人身
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按双方过错程度确定
赔偿责任。所以,发生工伤后,相关人员要及时申请认定,避免因超期无法按工伤获赔。若遇到特殊情况导致超期,要保留好相关
证据,争取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小朱自己也未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期限后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小朱认为是用人单位未告知其申请期限才导致超期,要求按工伤赔偿,而用人单位认为超期就不能认定工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应在1年内申请,小朱超期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符合规定。
2、若能证明超期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小朱仍可认定工伤获赔。若无法认定工伤,小朱可按人身损害赔偿
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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