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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n加一吗

时间:2026.05.2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281人
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机会拿到“N+1”赔偿,但得符合法定情形。“N”是经济补偿,按在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解除合同,就得额外给一个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况,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和劳动者解除合同。比如劳动者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干不了原来的活,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签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要是符合这些情况,就算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能申请仲裁要“N+1”赔偿。不过得有证据证明单位该给“N+1”,像医院诊断证明、绩效考核结果、单位调岗通知等。有了这些证据,劳动者的主张才更有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近期单位以小朱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欲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但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朱认为自己虽经培训和调岗仍未达单位要求,但单位未按法定程序操作,应支付“N+1”赔偿,而单位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符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1”的情形。
2、“N”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小朱在单位工作多年,应按其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若小朱能提供绩效考核结果等证据证明单位存在应支付“N+1”的情形,通过仲裁主张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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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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