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辞退员工时,是否多发一个
月工资得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有三种情况用人单位要多发一个月工资。其一,无
过失性辞退。要是
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既干不了原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又或者订立
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这时单位要么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要么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
解除合同。其二,单位经济性
裁员时,如果没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且把裁减人员方案报给劳动行政部门,也得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过,如果单位
违法辞退员工,要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
赔偿金,不是多发一个月工资。要是员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单位辞退员工就不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任职,近期公司以小许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小许,小许要求公司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则认为小许确实不能胜任工作,无需额外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此案例中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许,所以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2、若公司能证明小许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则辞退小许无需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但目前公司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不符合无需支付的条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