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赔偿情况得看是谁不愿意
续签。
要是用人
单位不续签,正常情况下得给
劳动者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不用给补偿。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每满一年就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劳动者不续签,又得分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不同意,那用人单位不用给补偿;要是用人单位降低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还是得给补偿,计算方法和前面说的一样。
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干了3年6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那用人单位就得给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20000元。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维护好自身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3年6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小朱认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而单位则觉得若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合同,小朱不同意才需补偿,此次不应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续签需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单位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小朱工作3年6个月,应支付4个月工资的补偿,其月平均工资5000元,所以单位应支付20000元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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