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辞退
试用期员工,口头辞退虽可行,但有法律风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单位若能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
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法律没规定必须书面辞退,所以理论上口头辞退行得通。
但口头辞退容易让单位陷入举证困境。要是员工不承认
被辞退,或者不认可辞退理由,跑去
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就得拿出
证据,证明自己是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
辞退员工的。像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还有已经明确跟员工说了录用条件等。口头的东西很难当作有效证据,单位要是没法举证,可能就得承担不利后果,比如被认定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得给员工支付
赔偿金。
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时用
书面形式。在书面通知里写清楚辞退理由、时间等重要信息,还让员工签字确认。要是员工拒绝签字,单位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把书面辞退通知寄给员工。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内被领导口头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遭辞退。小许不认可辞退理由,认为公司无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便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称已口头向小许说明录用条件及不符合情况,但无相关证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强制规定辞退须用书面形式,所以理论上公司口头辞退可行。
2、但本案中公司面临举证困难问题,若无法证明已按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辞退小许,如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录用条件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小许支付赔偿金。为降低风险,
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让员工签字确认,若员工拒绝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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