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后,
补偿金该怎么给,这是很多
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其实,补偿金的支付情况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定。
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解除,单位就得
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
赔偿金。不过,要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单位解除合同就不用支付补偿金。
举个例子,有位劳动者工作了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如果单位合法解除合同,就得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17500元;要是单位
违法解除,就得支付35000元赔偿金。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公司以小许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而公司则认为是合法解除,只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公司与小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小许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情形解除,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小许工作3年5个月,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17500元。
2、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即35000元。若小许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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