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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债归对方有效吗

时间:2026.05.2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10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很多人会关心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归对方是否有效。其实这得分情况。
从夫妻内部来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债务归对方承担的约定就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得按协议执行。
然而对外部的债权人而言,情况就不同了。按照《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就算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对方,债权人还是能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债。要是债权人找没承担债务的一方要钱,这一方还了之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讨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协议约定让对方承担,这相当于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才对债权人有效。要是没经过同意,这个约定对债权人没作用,债权人还是会找原来的债务人要钱。
总之,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对方,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但不一定能让债权人认可。所以涉及债务问题,最好提前和债权人商量,防止以后出现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小朱承担。之后债权人小胡找到小丽要求偿还债务,小丽认为债务已约定由小朱承担,不应找自己。小胡则坚持要求小丽偿还,双方产生争议。同时,小朱还有一笔个人债务,离婚协议也约定由小丽承担,但未告知债权人小许。小许仍向小朱追讨债务,小朱称债务已约定给小丽。

案情分析:

1、对内而言,离婚协议是小朱和小丽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对他们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外而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小胡仍有权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承担。若小丽偿还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小朱追偿。对于小朱的个人债务,离婚协议约定由小丽承担属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小许同意,该约定对小许不产生效力,小许仍可向小朱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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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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