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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可否作抵押物

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可否作抵押物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19 09:18:04 已帮助24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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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可否作抵押物?
  “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应属在建工程一类。从房屋角度上讲,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同一核算,行政上实行同一管理的建设单位,称之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未全部建成、运转正常的建设项目,我们称之为在建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组成部分。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建工程可以用作抵押。该《管理办法》称:“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所以,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但目前只限于作为继续建设资金贷款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只限于银行。并且,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就是在建工程的可以独立运转的单项、单位、部分、分项工程。例如一个独立的车间、一套电梯工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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