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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时效

财产赠与的撤销期限有三种情况,一是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三是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 撤销权,是指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受到危害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六个月内行使。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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