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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水电费问题

算是违约的。


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国家为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明礼诚信的公共道德,在《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对电价、电费和电费回收作出了许多明确的规定,特别对逾期未交纳电费的用户,作出新的经济处罚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其它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3、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期望您能给予我们支持,期望您不要拖欠电费,更不愿意看到您因拖欠电费而被停止供电。


但愿我们能在法制有序、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在明礼诚信、依法经普的经济环境中友好的合作。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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