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指定监视居住期限

指定监视居住期限

指定监视居住期限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7 15:52:12 已帮助161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指定监视居住期限是多久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