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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受伤法医鉴定流程

【眼部损伤】(人体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标准对照) (重伤)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重伤)任何一侧眼脸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重伤)眼脸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重伤)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重伤)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重伤)损伤后,一眼盲; (重伤)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重伤)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重伤)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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