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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诉讼时效

而是普遍适用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也称消灭失效。比如使用涉外合同和海商法有关规定,但又有根本的不同。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包括撤销权,抵消权,适用特殊时效。形成权是按照权利人单方面的意思就能成立的权利诉讼时效,当时效期间届满时。特殊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但是实体权利不消失,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追认权等。除斥期间届满丧失的是实体权利,解除权。丧失胜诉权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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