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附注:施工企业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也即
工程款被拖欠之日起两年内提起
诉讼,两年内未提起诉讼,同时又没有
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形的,一旦
债务人在诉讼中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债权人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合同关系中,权利被侵害表现为债权无法依照合同的约定实现,也即债务人违约,因此,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违约行为成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