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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的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因此,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比,只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上有所不同,在财产上并无本质不同,因此其处理方式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同。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不少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都会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而在要是同居发生财产纠纷的,当事人需要积极的进行处理、解决,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海口律师。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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