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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无效是否可请求撤销

婚姻无效是不可以请求撤销的。婚姻无效只能够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婚姻自宣告后,自始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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