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谁承担竞业限制的举证责任

谁承担竞业限制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综上所述,按照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员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因此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30%是由最高法规定的,如果员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0%向员工支付。双方就此发生纠纷的话,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