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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肇事逃逸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凡是交通肇事案件,肇事者在肇事后能主动报案,接受交警处理,当然按照自首处理。 你朋友的事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要看法官怎么量刑了,要鉴定看损失能不能达到重大损失,情节是否严重,对方有没有酒后,或者醉酒驾车等等,而且他有自首情节,如果没有上面的情节,那么赔偿了你朋友的损失就不够成犯罪了!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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