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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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