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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2-20 20:39:59 已帮助16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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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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