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在
刑事诉讼中没有扣除审限,有不计入审限。不计入审限的情形比如,
中止审理,再比如法院认为检察院指控构成
犯罪的
证据不足,建议检察院
补充侦查,在此期间的时间是不计入审限的。 中止审理的情形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有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
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
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