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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款纠纷诉讼费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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