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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转包税务
建筑项目转包税务
转包和分包是工程建设中的常见现象,这样可以加快工程的完成速度,但是如果接受转包和分包的公司并不能及时完成,就会因此产生转包分包纠纷。所以,在转包和分包的时候要咨询检查公司的资质。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2 13:29:44
已帮助192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建筑转包合同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即转承包人)。转包后,转让人即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即转承包人成为
承包合同
的另一方当事人,转让人对受让人的履行行为不承担责任。转包在理论上称为合同的转让,是合同权利的概括转移。合同一经转让,转让人即退出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得原
合同当事人
的法律地位。转包是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中经常发生的违法现象,也是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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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转包税务
王瀚仑
问题:请问一个人挂靠央企资质中标,之后又挂靠本地一建筑企业转包过来,之后又以央企名字成立项目部开展业务,我最后实际施工人该起诉谁?谢谢!
您好,把这两家公司一同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是一家大型建筑公司的老板,前段时间他们公司承包了一个项目,现在需要一些员工来帮助他们进行完成。刚刚承包了新的项目,建筑公司是怎么起草合同?
一、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二、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发布了营改增的政策,对于劳务分包缴税的情况不太熟悉,请问建筑营改增劳务分包实行差额缴税么?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0 赞1条回答 会计网 知道合伙人学会计 有方法 2017-09-0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甲方取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果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不可以抵扣。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一、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及其税务处理1、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其中第一类又分为两种:(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第二类只有一种差额申报增值税,即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申报增值税。2、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3、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1)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处理。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零申报增值税的处理。由于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的情况。而且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发生分包情况下,在工程所地国税局已经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增值税,回公司注册地也是按照3%税率差额申报增值税,基于规避重复征税的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只能差额零申报增值税。二、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1、会计核算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1)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2)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2、税务处理依据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以上是建筑营改增劳务分包实行差额缴税么?问题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一个建设工程施工要承包,双方需要签合同,那么关于建筑施工分项承包合同的范本有可以参考的吗?
下面是建筑施工分项承包合同的范本:承包方: 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怡和苑二期2#/4#楼2、 工程地点:襄城区闸口路3、 施工范围: 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工程蓝图及图纸变更范围的所有水电安装工程(不包含消防)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最少一人在工地解决施工中的临时水电问题。 4、工程性质: 单包工的承包方式5、单位工程造价: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规范要求执行。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可根据现行的施工规范,随时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若发现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或图纸设计要求,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2)甲方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3)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安装的临时施工用水、电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范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2)乙方的每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由甲方组织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验收。(3)乙方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及一切安全措施。(4)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明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监督,若因本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破坏甲方场地已有的设施。(5)工程竣工后,协助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按甲方要求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四、付款方式: 五、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律裁决,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合同自行失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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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3-24 08:27:11
您好咨询是免费的,也可以付费一对一咨询
问题:咨询欠工程款要钱吗?
王淳律师
2024-03-22 12:24:00
你好,简单看,应该不够成诈骗。需要具体了解案情后,才能给出更合理的估计
问题:我和他签合同总金额150万、工程结束结算86万,他用在工地40万左右,我给他转56万,我和朋友合伙做工地?
陈克律师
2024-03-21 12:13:11
您好,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的,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问题:工程发票已开,对方迟迟不结工程款?
吕美亮律师
2024-03-19 11:48:33
及时取证,及时和业主沟通,按照合同与物业沟通,转嫁风险
问题:商铺正装修物业把电闸擅自落了,怎么处理,工人正在施工,耽误进度?
陈克律师
2024-03-21 12:13:11
您好,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的,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问题:工程发票已开,对方迟迟不结工程款?
吕美亮律师
2024-03-24 08:27:11
您好咨询是免费的,也可以付费一对一咨询
问题:咨询欠工程款要钱吗?
王淳律师
2024-03-22 12:24:00
你好,简单看,应该不够成诈骗。需要具体了解案情后,才能给出更合理的估计
问题:我和他签合同总金额150万、工程结束结算86万,他用在工地40万左右,我给他转56万,我和朋友合伙做工地?
吕美亮律师
2024-03-19 11:48:33
及时取证,及时和业主沟通,按照合同与物业沟通,转嫁风险
问题:商铺正装修物业把电闸擅自落了,怎么处理,工人正在施工,耽误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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