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吸毒的,提供吸毒场所的人构成
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 对于参与吸毒的人员,可由公安机关予以
行政拘留;如果属于第二次吸毒的,则可予强制戒毒。 《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第11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
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