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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

你好,下面为大家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有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以及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感谢您的阅读。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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