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征收专题 > 集体土地拆迁的赔偿问题

集体土地拆迁的赔偿问题

1、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的交易是受限制的,城镇户籍人口是不允许购买宅基地建房的,即使是签订了买卖协议,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所以,从现状来看,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现宅基地登记名字人的。r对于地上房屋所有权,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来争,也非常可能被认定为对方所有,而你方会和对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r2、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补偿标准是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那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是归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的。所以,不排除对方跳出来争的情况出现。r3、建议:如上述情况,对方没有出现过,而你方又在此居住生活多年,在实操中,征收拆迁方为了争取被拆迁方的配合,快速推进拆迁进度,有极大的可能直接认定你方为被拆迁人,即直接补偿给你们。那么建议你方,可以提高效率签订补偿协议,不要久拖不决,以免节外生枝。另外,在此建议,对于你方和朋友之间的约定涉及到的证据尽量的保存。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