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假释从看守所开始吗

假释从看守所开始吗

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前,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撤回减刑、假释建议书;在减刑、假释裁定生效后,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定建议。


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假释裁定书后,应当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并于三日内将罪犯的有关材料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被假释的罪犯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看守所应当在收到撤销假释裁定后将罪犯收监。


罪犯在假释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时,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罪犯在假释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将执行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归入罪犯档案,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知道,即使对于短刑期的罪犯,要是有重大立功的话,那其实也是有机会减刑的。而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短刑期的罪犯而言,其实是不用再进行减刑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