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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 医疗机构

在鉴定对象方面,依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通常包括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劳动改造的罪犯;收容审查人员;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精神病司法鉴定应该到所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行为能力确认之诉,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一般司法鉴定中心在三级医院都有设立的,具体申请及鉴定所需材料,具体情况您可以到鉴定中心进行咨询。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被告人的精神状态的认定关系到量刑家属可以委托公安机关或者鉴定机构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由此涉及的费用应该是家属承担。如果申请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是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申请减免费用。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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