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规定了
合同诈骗罪。所谓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钱,以虚构乙曾向甲借款12万元的事实并
伪造借据等
虚假证明材料的手段,骗取了人
民法院要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的生效判决(题目中的“经乙
申诉后查明”,这证明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说,甲此时已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向乙主张财产的合法依据,甲向乙主张“偿还”借款或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实现。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
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甲与乙的行为并未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甲与乙之间的贷款合同只是甲一手造出来的,并未由乙的行为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