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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村宅基地

农民只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面积较小,一家人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新婚夫妻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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