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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管辖签订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管辖。”同时该法第3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条还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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