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10日前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 2、开庭5日前 通知当事人、法定
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
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 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 用传票和通知书,
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证人、鉴定人等;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4、在开庭以前召开庭前会议 审判人员可以召集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是对
公诉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都有哪些内容的回答。